這幾天寫了一些關於日本建築界的事情,就突然令我想起關於一件香港極度經典的事情,亦成為了香港建築界的教材。其實寫這篇文章前我都想了很久,因為這件事可能勾起不少人傷心的回憶,但是這件事已成為教材,亦已不是行內的秘密,所以我便避重就輕地說一下。 這件事是發生在1998-1999年,當年有一間相當之大的則樓,全盛時期有200人以上,而且這則樓亦收購了一間英國則樓在香港分部的50%股權。這則樓是負責本地一般性的建築項目,而他收購的英國則樓就專門負責學校和醫院的設計。因此,便可以互相合作來接合不同的生意,爭取不同的項目。 但是在1997年地產下滑之後,香港則樓生存困難,而國內的房地產亦未開始發展,再加上當時未有京奧、世博等盛事,亦沒有CEPA。因此,香港則樓的唯一生存的希望便是政府、地鐵、九鐵等項目。 這則樓的老闆為了爭取生意便不惜向九鐵職員行賄,但之後當然被廉政公署調查並作出起訴。在審訊開始前,這名行賄的則師便突然轉為廉政公署的污點證人,向廉政公署供出所有受賄的人物,而他換來便是不獲起訴,因此無罪釋放。 雖然他沒有被廉政公署起訴,但是他的確曾有犯罪,所以建築師學會當然需要向他作出處分,被裁定停牌3年。 當一間則樓有官司纏身的時候,很多客戶當然離他而去,最後亦只有走上結業之路。當這則樓結業的一天,職員還如常上班,只是看到警察部在公司門前,對他們說公司結業了,你們可以進去拿回自己的物件。這名則師不單長期服務金沒有發給員工,而且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同樣沒有發給員工,有部分員工是由開業的一年便替他打工至最後一年,但想不到勞心勞力地工作10多年,換來只是這樣的下場。 這公司的高層員工在結業後便自立門戶,但是為了希望繼續跟進前公司的項目,於是便需要向前公司收購相關圖子,據聞是每張500港元。這公司最後當然以法律的安排下處理破產的事情,員工最後由勞工處協助之下收回最後一個月工資,但是其他曬圖公司、物料供應、其他種種的供應商都不能收回他們的錢。 雖然這名老闆欠下人不少錢,但是他還可以在大酒店中用膳,繼續享受他的生活。最奇怪是他在3年之後,竟然可以膽敢再次向建築師學會申請複牌,好讓他東山再起。更奇怪的事,他竟然在復牌後數年竟敢向香港建築師學會申請成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資深會員(Fellow member)。因為資深會員一般在業界都有一定的認受性,所以多數是得高望重的前輩才得此名譽,這個舉動簡直不可思異!
這名建築師的設計雖然不是特別優勝,但是他在國內的人際網絡很好,所以總能找到不少生意。每一次我聽到有人講起他的事蹟時,大家都說他是相當聰明,懂得在適當的時候轉為污點證人,亦在適當時候結業,亦懂得善用公司的資產來賣給他的員工,並且懂得如何使用他的人際網絡,但是他的所作所為就永遠成為大家的教材。
由於這件事關連的人和公司都很多,所以知道這事的人亦不少,但我不想敝部落變成一個是非之地,因此煩請知道內情的人都不在網上公開關鍵人物的姓名和相關資料,就讓這件事繼續單純地成為香港建築界的教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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